法医鉴定微轻伤赔偿标准如下:
(资料图)
1.医疗费,根据当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,治疗费用,住院费用单据或病历,处方确定;
2.误工费,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,误工费的赔偿按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;
3.伙食费,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贴标准,住院天数赔偿;
4.护理费,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;
5.住宿费,按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计算;
6.营养费,按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%至60%计算;
7.若是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;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
二、1.鉴定委托书:载明鉴定机构名称,清楚扼要说明委托事项,简单阐述案情,被鉴定人和/或其代理人的联系方式等。
2.案情:若为交通事故,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;如无责任认定书,则说明事故经过、被告及有无商业保险等情况;其他案件,应说明办案部门查明的案情。
3.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文件:身份证明文件须带有被鉴定人的照片,复印件亦可,用以校对是否为被鉴定人本人,防止冒名顶替,如居民身份证、机动车驾驶证、社保卡等,如为未成年人,则提供户籍材料复印件。
4.病历及辅助检查材料:病历包括伤后所有的门诊病历、入院记录、手术记录、出院记录等;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学片及检查报告、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报告。
5.重新鉴定的,应该在委托书中注明,并提供原鉴定意见书;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已作损伤程度鉴定的,应提供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原件或复印件。
6.需该机构司法鉴定人员回避的,予以注明。
7.应注明委托鉴定材料的名称、数量。
二、对法医鉴定结果不服的解决方法:应该向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申请重新鉴定。找法网提醒您,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重新鉴定: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;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;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;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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